临近新年
又到烟花爆竹售卖旺季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其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
都须经过特别许可
但仍有部分商家
为了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罔顾背后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
近日,文昌市公安局东路派出所
立足“派出所主防”职责
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
快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及时消除辖区安全隐患
请注意!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存储、运输
烟花爆竹都是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以身涉险!
案件回顾
12月16日,司机岑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相关许可的情况下,使用非特种运输车辆将一批烟花爆竹运往其他市县,被东路派出所执勤警力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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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岑某某对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文昌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