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昌,看文昌网!
www.hiwenchang.com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时间禁止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的通告

微信搜索:文昌网

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特定时间禁止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的通告

文府〔2020〕94号

为保障近期我市空域的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5月4日—5月6日期间加强我市所辖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4日8时起至5月6日8时止,在我市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

二、涉及轻小无人机、滑翔伞、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该类器材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三、各镇(场)及市公安、旅游文化、市场管理、气象、海关、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赞(1)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昌网 »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时间禁止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的通告

觉得文章不错欢迎打赏哦~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