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昌市纪委监委对文昌市东路农场医院院长陈海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海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工程老板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利用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介绍他人违规购买保障性住房,收取介绍费;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和医疗药品器械采购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文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海雄开除党籍处分;由文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来源: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