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文昌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在文城镇举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启动仪式,进一步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推进文昌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启动仪式上,相关工作人员向大家解读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工作原则、工作程序等相关注意事项,从加强政策宣传、严肃工作程序、严格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启动仪式后,与会人员还观摩了6台报废农机的回收拆解过程。
文昌市东阁镇宝玉合作社农机手陈泽文:“参加这个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启动仪式,我们能够很好的了解政府给我们提供的惠民补贴,这个惠民政策对我们农业机械有很好地提升和帮助,大大更新了农业机械更换)的效率。”
据了解,为稳妥推进变型拖拉机排查清理工作,文昌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工作组深入各镇(场)进行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变型拖拉机2100台(辆),已录入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系统1666台(辆)。
文昌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室主任符永涛:“为稳妥推进文昌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工作组深入各镇(场),进村入户进行全面宣传,让农民、农机手了解我们的新型补贴政策,确保有需求的农机手及时地更换新的机械。”
据了解,文昌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实施范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我市区域内实施。补贴资金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
补贴对象: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我市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我省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9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在省外购买的拖拉机、收获机等二手农机,且在海南本地使用2年以上,来源合法,允许申请报废补贴,补贴额为省内同类机具报废补贴额的80%。
补贴标准:根据不同机型、类别进行相应补贴,市民群众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报废补贴。
农机报废补贴咨询、举报电话:0898-63222298
来源:文昌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