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应用,近日文昌市政府出台了“促进消费八条措施”,对在今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文昌上牌的,在省政府奖励1万元的基础上,由文昌市财政再奖励1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奖励的车辆限额800辆;按车辆上牌时间排序;纯电续航里程须达到300公里含300公里以上;获得文昌市财政奖励资金的新能源汽车2年内不得转让过户。
文昌市政府促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的出台,将大大降低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成本,极大促进文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10月30日至11月1日,文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文昌市科工信局)联合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海口全岛行会展公司在文城镇文建路谷鸿市场停车场举办“2020年全岛行新能源汽车推广暨文昌车展”活动。
此次展示的车型有比亚迪、北汽、丰田、广汽蔚来、五菱、长安、江淮等新能源汽车,开展系列促销活动,让市民在家门口就可以选购心仪的新能源汽车。(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