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正式实施,我市从严处要求,从实处发力,明确“禁塑”工作目标,多种举措促进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等绿色产品流通供给,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
在我市某超市内,消费者络绎不绝,可降解塑料袋已“上线”使用。市民沈女士:“我知道,我看电视里说了,从今天从12月1日开始‘禁塑’,这个袋子就是可降解的,这件事情很好,就是不要污染大地,保护大自然,我们支持。”
目前,我市的超市已经陆续订购了全生物塑料制品,部分超市已经开始提供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品。此外,我市还引导商场、超市等场所,通过积分奖励等激励手段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文昌某超市负责人谷建军:“我们自从11月份接到政府的通知,就已经采取了一连串的措施,全部按照政府的要求来做了这项工作,基本上落实到位了。下一步我们准备给顾客一个方便袋,我们的公司已经预订了8万个,12月12日开始发放。”
同时,我市在公园、商超、农贸市场和学校等场所开展一系列“禁塑”主题宣传活动,发放了宣传材料1500张,张贴宣传海报1200张。在各相关单位、经营主体微信群内发送“禁塑”宣传相关内容90余次,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截止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累计发动经营户签订承诺书累计351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室主任 张骥:“在‘禁塑’方面,会做到我们的一个监管工作,依法做出监督管理。我们开展了超市行业的试点推进工作,在经营的时候,请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营造一个良好的用袋环境。”
据介绍,我市98家“禁塑”试点单位已全面实施“禁塑”工作,各单位已于8月起实施“禁塑”工作,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开始使用环保袋或可重复使用餐具等替代品。同时,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淘汰类塑制品生产企业。此外,我市还要求相关企业于11月底前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全力保障“禁塑”工作在我市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许宇峻:“文昌市为了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下一步将全面实施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管理规定,同时开展大力宣传,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各个乡镇、各相关部门走街入户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确保我们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禁塑’规定,能够得到全社会的支持。”(来源:文昌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