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及学习人员申请预约接种新冠疫苗的公告
(2021年1号)
根据海南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文昌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我市已组织开展重点人群紧急接种,现将我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及学习人员接种新冠疫苗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为文昌市;
2.近期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及学习的自愿接种人员;
3.年龄为18至59岁。
二、接种禁忌事项
1.既往接种疫苗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的。
2.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3.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有癫痫史者和过敏体质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4.最近一周内出现发热、腹泻(每天>3次)或其他不适症状者。
5.新冠疫苗与宫颈癌疫苗不建议同一阶段接种。
6.患有其他疾病,经医生评估后认为不能接种的,注射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禁止再次接种。
三、接种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人准备申请预约材料,前往文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预约接种的申请审核。
2.预约。审核通过后确定预约接种时间。
3.接种。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和指定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明前往接种点,按疫苗接种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按照要求进行留观。
四、接种点
文昌市文城镇卫生院
五、预约接种提交材料
1.文昌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和签证,录取(开学)通知书或目的地国家单位邀请函或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出国留学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文昌市户籍居民: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省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工作、学习单位证明等常住海南省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文昌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266823。
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昌大道398号(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二楼)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