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5日获悉
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日前在社交平台上收到网友举报称
一女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
琼CDF06的新能源白色小轿车
经常往返文昌市龙楼镇及文城镇之间
并把车开到学校接自己的孩子
通过举报视频看到该驾驶员
还将驾驶车辆的视频发到社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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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收到举报后立即将驾驶员符某传唤。最初符某并不承认自己多次无证驾驶,只承认了自己当天第一次驾驶机动车,但在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收集到的证据面前,符某便承认了自己多次驾驶机动车的事实。“我开的车是老公的,因钥匙在家,我便将车开出去接送孩子。”符某说。执勤民警问及是否有接受过正规的驾考培训,符某称自己已经考到了科目三,但并未真正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文昌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500元。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