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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严格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规范》、《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工作规范》等规定,我队决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2022年3月15日后,不再办理未获得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文昌交警提醒您:2022年3月15日之后购买的获得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向住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违规收取上牌费用的。可拨打电话:63280361或12345进行举报。

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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