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昌,看文昌网!
www.hiwenchang.com

8人组团流窜文昌澄迈骗妇女!犯诈骗罪,获刑5年至2年11个月不等

微信搜索:文昌网

一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寻医看病、消灾避难等封建迷信方式,分工协作,骗取他人财物。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终审裁定,以被告人黎某等8人犯诈骗罪,获刑5年至2年11个月不等刑期。

团伙流窜多地作案,以消灾避难等方式诈骗3人

2015年至2016年期间,陈某、李某、罗某、王某、银某、黎某、姚某、罗某甲等人组成诈骗团伙在文昌、澄迈等地流窜作案。每次作案为3至5名被告人结伙,分工协作,以谎称被害人家中将有灾难,需要现金或金银首饰“消灾作法”为由,先后诈骗3人。

2015年11月25日8时许,陈某、李某、罗某、王某、银某驾驶2辆小轿车到文昌市。罗某开车载着银某接近被害人徐某燕假装问路,2人假称要找一名“公公”看病,此时王某以知道“公公”住哪为由,将徐某燕骗至文昌市教师进修学校对面的小巷里。陈某冒充“公公”的孙子,对徐某燕说其“妖魔缠身”,需要拿现金和金首饰做法术才能消灾,徐某燕信以为真,将27000元现金和价值13847元的金项链等首饰交给陈某,陈某假装拿着现金及首饰与银某进入小巷找“公公”消灾,随后李某开车将2人接走。

2016年1月4日早上,陈某、黎某、姚某、罗某甲等人在文昌市文城镇清澜片区,以假装问路找老中医看病的方式,将被害人李某贤骗到千百汇超市附近,以消灾为由骗取现金53020元。

2016年1月11日早上,罗某、王某、银某伙同“阿春”(身份不详)、“阿娟”(身份不详)等人在澄迈县桥头镇桥头墟,以假装问路找老中医看病的方式接近被害人曾丽容,以消灾为由骗取现金11340元。

2016年1月22日9时许,文昌市公安局民警在文昌市文城镇清澜白金路段抓获陈某、李某、黎某、姚某、罗某甲。

8人行为构成诈骗罪,获刑5年至2年11个月不等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黎某、姚某、罗某甲、王某、罗某、银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寻医看病、消灾避难等封建迷信方式,分工协作,骗取他人财物,8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其中,陈某参与作案2次,共骗取他人财物93867元,数额巨大;黎某、姚某、罗某甲参与作案一次,共骗取他人财物53020元,数额巨大;王某、罗某、银某参与作案2次,共骗取他人财物52187元,数额巨大;李某参与作案一次,共骗取他人财物40847元,数额较大。

一审法院依法审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8名被告人刑罚,其中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黎某、姚某、罗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海南一中院二审认为,本案系发回重审案件,在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及补充起诉新的犯罪事实情况下,原判对陈某、黎某、姚某、罗某甲、王某、银某、李某处罚时,判处的罚金多于本案发回重审前一审所判处的罚金;对罗某处罚时,判处的主刑及罚金均重于本案发回重审前一审所判处的主刑及罚金,加重了各被告人的刑罚,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导致对陈某、黎某、姚某、罗某甲、王某、罗某、银某、李某的量刑不当,依法予以改判。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8名被告人刑罚,其中黎某、姚某、罗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来源:海南特区报)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昌网 » 8人组团流窜文昌澄迈骗妇女!犯诈骗罪,获刑5年至2年11个月不等

觉得文章不错欢迎打赏哦~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