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昌,看文昌网!
www.hiwenchang.com

文昌公安公开追查追缴林群、林飞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涉案财产

微信搜索:文昌网

关于公开追查追缴林群、林飞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涉案财产的通告

文昌市公安局在办理林群、林飞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林群、林飞、冯所宝、邢益万、郭聪、邢勇、朱运飞、邢益文(猫二)、邢增越、邢增奋、邢益实、邢益帅、邢益文(文教六)、符方裕、邢增武、姚理宏、郭真开、林育、林东、符望、邢增锐、符永遥、邢远亮、陈锦儒、邢福广、韩宏利、符帅、潘宗仁、林明勇、傅启耀、邢福导、邢肖飞、邢维修、李展华、刘泽峰、翁俊豪、邢福宝、邢福宠等人,目前案件处于侦查阶段。为进一步深挖彻查涉及林群、林飞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该组织及其成员涉案财物,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持有本案相关财物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将财物上缴公安机关。

二、凡持有本案涉黑组织及其成员名下产业(含孳息及收益)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登记说明。

三、凡与本案涉黑组织及其成员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携带借款借据、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向公安机关说明。

四、凡转移、隐藏或使用涉案车辆的,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

五、凡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或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本案涉黑组织及其成员财物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将财物上缴公安机关。

上述涉及的债权债务及合同文书所指向的财产,是否属于涉案财物,由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认定,并依法执行。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单位、组织或个人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涉案财物,对于不按要求上缴涉案财物或转移、隐匿涉案财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提供相关线索,对检举揭发的有功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者予以保密。

联系人:

蒋警官13086009622

谢警官13876101889

文昌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1日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昌网 » 文昌公安公开追查追缴林群、林飞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涉案财产

觉得文章不错欢迎打赏哦~

微信扫一扫打赏